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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缆着火后的蔓延程度决定其危害各不相同

发布者:admin 查看次数:2597 发布时间:

 电缆火灾的发生,有电缆过热、短路、绝缘老化或绝缘性变坏等内因,也有煤粉或油漏经高温引燃、电焊渣等可燃物着火等波及下的外因,统计显示内、外因几乎各占一半,分析认为难以仅凭加强管理来完全防范,工程建设时创造利于电缆防火、阻止延燃的条件,就有减灾的积极意义。
    明敷电缆数量较少时可能不形成延燃而自熄;密集敷设电缆,尤其在沟道、竖井等情况火势发展迅猛。有些场所或回路,电缆火灾损失不大,有时如涉及重要回路或场所,即或少量局部电缆着火,却导致大范围断电或事故恶性影响。至于在密集电缆群的隧道中,或外部电缆着火通过未封堵孔洞延燃至控制室电缆层等情况,不乏烧毁汇聚其间众多电缆的破坏性事例。

    电缆火灾属偶然性,相应投资则属必然性。实现减灾的目的是为了谋求社会经济效益,需要对增加投资的总和有所估价,从这一意义出发,宜有适度的投资以免去重大的损失,如同防洪投资意义相同,虽然不能绝对免灾,总可减灾。

    值得注意:使用难燃电缆并不能避免电缆着火,现行标准考核通过的难燃性,往往不足以等价工程条件的有效阻止延燃性,故电缆着火延燃可能依然存在,为限制事故扩大且考虑到投资增加有限,因而把适当的阻火分隔是必要的措施。

    电缆可能着火蔓延导致严重事故的回路、易受外部影响波及火灾的电缆密集场所,应有适当的阻火分隔,并按工程重要性、火灾概率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,确定采取安全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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